为了更好地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提高外国语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组在学院领导下,必须认真完成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遵守有关工作制度。
第一条工作性质
教学督导组是由我院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及高度责任心的教师组成。在学院领导下,独立或协助系部完成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反馈工作。
第二条工作职责
1. 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咨询建议职能。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系部领导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与学院、系部进行交流和业务联系,确保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与全院教师共同努力,把好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授课、实验实习、作业批改、考试、毕业答辩等的质量关。
4.监督、检查系部、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情况、指导教研室完成文件及材料的归档工作。
5.参与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协助学院做好青年教师自我发展规划的实施。
三、工作制度
1. 每学期由督导组组长主持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一是期初汇报本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提出有关要求;二是期末通报本学期教学督导完成情况,存在的教学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2.教学督导组成员在无特殊情况下,每期至少听课10-20节次,并填写好听课记录表,记录教学存在的问题,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对教学存在不足者,帮助其分析其原因,督促其整改。听课记录表及时交学院存档。
3.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学生座谈会,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系部。
4. 教学督导组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以及现场教学检查、问卷调查以及平时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工作。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合肥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
2016/09/20
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组
组长顾城华
成员黄川沈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