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验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1101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教育部相关文件、《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567号)和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在先;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学院实验室负责人与每位进入实验室的教师签订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甲方:(实验室名称)外国语学院_________________实验室

乙方(实验室实验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责任期:长效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在使用实验室时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安全保障责任,包括以下方面:

1.甲方作为实验室负责人说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乙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时本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

2.认真执行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对进入本实验室实验教师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对需操作特种、特殊设备、危险装置、机械设备以及进行剧毒、放射性、细菌等实验相关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告知实验室工作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安全须知;

3.提供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日查工作,实时掌握实验室安全状况,监督实验老师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

4.保证本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陪伴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

5.负责听取乙方对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实验室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负责本人在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包括以下方面: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参加学院、本实验室组织的安全培训、操作培训和安全考试,知晓本组和自己的实验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防范措施;

2.假期和夜间进入实验室须上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

3.负责按照正确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杜绝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任何行为发生,特别禁止以下行为的发生:

1)违反操作规程、个人安全防护规定进行实验;

2)实验进行当中擅自离开实验室;

3)违反废弃物处置规定,乱堆乱抛实验废弃物;

4)操作设备,不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5)在楼道及其他安全通道放置杂物;

6)实验开始前不检查安全器材备用状态,实验结束离开时不清理实验设备、实验台、实训现场,不检查门窗,违反水、电、气安全使用规定;

7)实验室内乱拉、改接电线及私自使用明火设备;

8)发现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不及时或隐瞒报告;

9)其它违反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本人对上述约定已经知晓并同意履行本责任书,若因违规而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事故分析结果确定属乙方责任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承认甲方拥有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对乙方执行相关处理的权利。

本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实验室负责人)签字:乙方(实验室教师)签字:

电话:电话:

  

  

分管院长签字:

电话:

教师安全责任书.doc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学 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485号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科教楼A栋第15层

联 系 电 话 : 0551-62901716

学 院 邮 箱 : sfs@hfut.edu.cn

->

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