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07级研究生同学: 学校将对每位即将参加论文答辩同学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以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具体办法见学位处《关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下附)。每位同学须在4月19日下午六点钟之前向学院提交纸质论文一份和电子版。纸质版和电子版由袁竹同学收齐上交学院405室。送检论文必须符合学校的统一要求(见下面转发的学位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0年4月15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培养优良学风,净化学术环境,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维护学校声誉,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学校决定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对申请我校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系统简介见附件1)进行检测,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拟2010年上半年答辩并申请学位的 检测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 二、检测步骤 第一阶段: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之前,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申请送检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第二阶段: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之前,由校学位办公室对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含涉密论文)进行随机抽检。 三、检测时间 对应于上半年两次学位授予,第一阶段论文送检的截止日期分别为 论文单次检测的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四、检测地点 学校统一开放地点进行检测,检测地点为研究生院机房。 五、送检论文要求 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需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为:学位论文word文档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学位类别_学号_姓名.doc,如“材料学院_学历硕士_20060106022_张三.doc”)。其中纸质版首页需有导师签字同意检测且论文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六、检测程序 1、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注意内容是否一致),论文纸质版存放学院备查,电子版按学位类别汇总,填写《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各学院在检测时间内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本单位的阶段汇总,但一般不应超过二次。 2、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将汇总后的论文电子版文档带至检测地点检测,检测完毕后在《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上填写检测结果(一式两份),经校学位办签章后,一份交校学位办,另一份由学院留存,向研究生及其导师反馈检测结果。 3、在修改论文后,如需再次申请进行学位论文检测者(以下称为复检),需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纸质版存学院备查(首页须有导师签字要求复检的意见)。电子版由学院专人负责统一按学位类别汇总,同时填写《学位论文复检申请及结果反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和汇总的论文电子版一同带至检测地点检测,检测完毕后在《学位论文复检申请及结果反馈表》上填写检测结果(一式两份),经校学位办签章后,一份交校学位办,另一份由学院留存,向研究生及其导师反馈检测结果。各学院在检测时间内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复检汇总,复检仅限一次。 七、检测结果处理 第一阶段检测结果供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位分会参考。由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是否需要修改论文,是否准予答辩,文责自负;由学位分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对于在第二阶段抽检中发现总复制文字比例≥30%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交相关学院分会组织专家认定,并作出是否修改论文或重新答辩的处理意见,因此产生的学位申请方面的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八、其他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检测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对培养优良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要做好研究生和导师的思想工作,做好和集中答辩的时间衔接。 2、论文检测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 3、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检测人员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可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4、学位论文检测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仅有参考价值,只能作为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的辅助工具。 5、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应对措施,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关,对在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看、仔细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 6、研究生应切实加强学术道德自律,遵守学术规范,认真自查、自检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同时,希望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指导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7、考虑到论文检测工作为我校首次开展,学校可根据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的整体部署,对检测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和完善。 8、校学位办地址:研究生院办公楼401、402室; 电话:0551-2901620 2905085; Email:hfhfut@163.com。 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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