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实行对学历硕士学位论文按质量排序上报的通知

时间:2010-02-06浏览:1214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着力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二?一?年起,对已经完成答辩手续并拟在2010年6月申请学位的学历硕士学位论文按质量进行排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序对象:2010年6月拟申请学位的学历硕士学位论文;
    二、排序范围:在二级学科内排序。对于二级学科内学位论文数在20篇以内(含20篇)的全部排序;对于二级学科内学位论文数超过20篇的,只对前10篇和后10篇进行排序。排序格式见附件一。
    三、排序标准:按学位论文质量综合排序。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二。
    四、排序结果上报时间:2010年6月20日前。
    五、其他
    1、各学院及其学位评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排序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对于提高研究生论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质量,公正公开,切实把学位论文排序工作落到实处。
    2、排序结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接收、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位评定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重要参考。
    3、校学位办地址:研究生院办公楼401、402室
    联系人:黄 飞  史维芳  电话:0551-2901620 2905085
  下载见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网页。
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