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12-01浏览:1266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根据合工大政发【2008】66号《合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年限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我校从200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了此项规定,得到了学院领导和广大导师的积极相应,共有1626名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占2006级硕士研究生总数的97.4%,55人没有按期答辩,其中因学校抽查盲审意见没有返回12人,因课程、实验或论文没有完成43人。
    2007级研究生将继续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答辩时间:按期答辩时间3月20日至4月30日,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30日;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与下一届按期答辩时间相同,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要做好答辩时间安排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全体导师和研究生都知道答辩时间安排,督促导师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论文撰写及指导工作,保证研究生具有足够的时间撰写论文,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保证论文的质量。学校将派督导组深入各学院对研究生课题研究、论文进度进行检查,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督导组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请全体研究生导师根据答辩时间,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尤其是对于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要及时选好接替学生,既要保证项目研究的正常进行,又要保证研究生具有足够的时间撰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