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校基金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浏览次数:1166

本院各位老师

2009年校基金已经开始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请申请者115(周三)下午330将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版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吴平平老师。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做好课题申报。

2009年度校基金试行由学院组织申请和评审的机制,学校分配给我院推荐立项数为6项,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报科研处审核。

外国语学院

2008-10-16

附:科研处通知

       为充分发挥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校基金)在开展项目预研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校基金试行由学院组织申请和评审的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处根据各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历年课题执行及成果产出情况,核定2009年度各学院推荐名额和资助经费(附件1)。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校基金课题的推荐与评审工作。

3、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组织推荐与评审时间:1015日~1115日;
       报送推荐立项课题一览表(附件3)及申请书(附件4)纸质文档1份,同时通过科研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申请书,截止时间:1120日。

4、鼓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课题研究,名额不限,但要根据学院科研实际需要从严把握,获准立项后纳入校基金课题统一管理。

5、科研处对各学院拟立项课题的研究人员与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取消立项资格,不增补学院名额,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分配名额。

6、科研处根据学院推荐与审核结果,综合确定立项名单。批准立项的课题于11月底公布。
    联系人:杨俊萍 电话:2901118E-mail:kyccyk@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科研处

2008109

 
请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下载专区”栏内下载: 
 附件1:校基金资助课题推荐名额及经费分配表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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