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位老师 2009年校基金已经开始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请申请者11月5日(周三)下午3:30将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版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吴平平老师。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做好课题申报。 2009年度校基金试行由学院组织申请和评审的机制,学校分配给我院推荐立项数为6项,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报科研处审核。 外国语学院 2008-10-16 附:科研处通知 为充分发挥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校基金)在开展项目预研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校基金试行由学院组织申请和评审的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处根据各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历年课题执行及成果产出情况,核定2009年度各学院推荐名额和资助经费(附件1)。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校基金课题的推荐与评审工作。 3、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组织推荐与评审时间:10月15日~11月15日; 4、鼓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课题研究,名额不限,但要根据学院科研实际需要从严把握,获准立项后纳入校基金课题统一管理。 5、科研处对各学院拟立项课题的研究人员与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取消立项资格,不增补学院名额,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分配名额。 6、科研处根据学院推荐与审核结果,综合确定立项名单。批准立项的课题于11月底公布。 合肥工业大学科研处 2008年10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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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校基金资助课题推荐名额及经费分配表 | |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 | |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课题申请书 |